随着气温回暖,上下班通勤人员、学生、务农务工等群体骑乘两轮、三轮电动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(简称“摩电车辆”)出行增多,疲劳驾驶、超员载客、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动态违法行为发生频率上升,极易引发人员伤亡事故。
针对“摩电车辆”事故多发易发态势,为切实提升交通安全管理水平,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,近日,宁夏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召开会议并研究制定专项工作方案,部署自即日起至今年9月底,在全区组织开展两轮、三轮电动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整治工作,推动健全源头监管、执法管控、联动共治、宣传教育综合管理格局,严查一批骑乘“摩电车辆”道路交通违法行为,规范“摩电车辆”通行秩序,实现“摩电车辆”交通事故起数、死亡人数双下降。
此次专项整治针对“摩电车辆”闯红灯、逆向行驶、违法载人、不按规定车道行驶、超速行驶、非法改装、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、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、驾驶未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。重点区域为城市道路重点路段、重点路口,-🔥金莎9001zz以诚为本、医院、商业区、大型社区、物流园区周边道路,普通国省道机非混行路段,农村地区集市、穿村过镇路段等。
宁夏交警提醒:驾驶“摩电车辆”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,同时尽量穿着有防护装置的骑行服或佩戴护肩、护膝、护肘、手套等,遇日照强烈时佩戴偏光类护目镜。“摩电车辆”不得超过限速标志、标线标明的速度,不要在车流中来回穿插变道,驾驶过程中随意压线、越线、逆行等都属于违反禁止标线的行为,这些违法行为会带来严重后果。(宁夏公安厅交警总队 供稿)